四川防疫新规定
1、四川防疫新规定主要围绕疫情防控 、人员流动、健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更新和调整 。具体规定包括加强疫苗接种、强化个人防护、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等。 加强疫苗接种。四川省政府强调疫苗接种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性 ,鼓励市民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提高群体免疫水平。 强化个人防护 。
2 、医疗物资供应保障措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通知(川疫指发〔2022〕127号),明确九大措施保障医疗物资供应:优先审评审批:对医用防护口罩等关键物资的注册申请实施优先审评审批,并免除相关费用 ,加速产品上市。
3、四川省疾控中心强调了新的防疫规定,以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策略的有效执行。根据全国风险区等级调整和本地防控政策,所有居民应密切关注官方疫情信息 ,如14天内曾接触过高风险地区或有相关接触史,需主动向社区 、工作单位和住宿场所报告,配合健康管理措施 。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时 ,务必立即报告。
四川省疫情期间关于缓解中小企业困难的政策措施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存量与新增贷款优惠: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存量贷款的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开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实现快速发放贷款 。
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依法延长税款缴纳期限,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政府采购倾斜: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优先采购其产品和服务。强化援企稳岗与技能培训 稳岗补贴发放: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
通过延期缴纳社保费、租金减免 、金融支持等措施,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缓解企业因疫情导致的资金压力,帮助企业稳定岗位、减少裁员。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 建立防控物资战略储备制度:成都在全国率先提出加快建立防控物资战略储备制度,由成都市发改委起草相关文件 ,疫情结束后启动实施。
四川税务局官网发布了一项新的免税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起,四川省内的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在满足一定条件下 ,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肺炎疫情下政府为小微企业送出的政策“大礼包”主要包括中央部委的金融支持政策和地方政府的配套措施,旨在缓解小微企业因疫情面临的现金流困境、投资放缓 、经营暂停等难题。

四川红十条的来历
“四川红十条 ”指的是四川省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其目的在于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来历:北宋年间,将地处今四川盆地一带的川峡路分为益州路、梓州路、利州路和夔州路 ,合称为“川峡四路”或“四川路”。其间设四川制置使 、四川宣抚使等官职,后来简称“四川 ”,四川由此得名 。元朝至元二十三年合并川峡四路,设“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简称“四川行省”,“四川省 ”之名自此问世。
据资料,红火蚁是在2004年通过洋垃圾到达中国的 ,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截止2021年4月),红火蚁已经在我国多个省市被发现,包括浙江、福建、江西、湖北 、湖南、广东、广西 、海南、重庆、四川 、贵州、云南等12个省(区、市)的4488个县(区 、市)等。
红一方面军 1927年10月 ,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工农革命军到达井冈山地区 。他领导井冈山军民,开展游击战争,进行土地革命 ,建立工农革命政权,经过近半年的艰苦努力,创建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点燃了“工农武装割据”的星星之火。
四川省抗疫期间补贴政策
1、四川省抗疫期间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救治补助以及设备和试剂采购经费保障等方面。
2、地方结合实际细化标准:各省市、自治区 、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中央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陆续公布了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 。例如青海省、辽宁省、四川省等地区援鄂医疗队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的标准是每人每天600元。
3 、政策执行标准 政府规定标准的界定:以各级政府(含省级及以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包括补助金额、发放范围及条件等。例如 ,某省卫健委发布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方案》中明确的标准即可适用 。
4、抗疫补贴各地发放不一,主要因地区政策细则 、发放进度及医院执行情况不同,导致金额、到账时间存在差异。
5、疫情期间给医院捐款的企业本身不直接获得补贴 ,但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税收优惠方面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
6 、地方落实情况云南省:大理、昆明、玉溪 、红河州、曲靖、文山州等地公布了援沪医疗队医务人员拟领取一线临时工作补助清单 ,补助标准均为300元/天,列表透明、详细。
扩散丨四川: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应隔离14天
1 、从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来四川的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管理和服务。具体内容如下:公告发布背景:27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2号公告 ,旨在依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措施:感染者须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 。
2、经由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蓉人员是否隔离:要纳入隔离观察范围。来自境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来自境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时间以隔离观察人员抵达观察点次日起计算。是否检测:要检测 。
3 、需要隔离。由县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的来川人员:需要隔离 。由所在社区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武汉城区和湖北省其它高风险县的入川人员:需要隔离。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湖北省中风险县的入川人员:需要隔离。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4、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 、旗)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需要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 ,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 。如隔离期间,相关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在核酸双采双检阴性后即可解除隔离。
5、严防境外输入风险:对从四川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期间多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按目的地不同安排隔离及检测;入境后在省外完成14天集中隔离的来(返)川人员有相应隔离检测要求;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双采双检且三样本阴性;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监管仓制度和库长制 ,强化检测消毒与追溯。
6、月8日安康发布的来安返安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如下: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安返安人员:执行“点对点”转运 、14天集中隔离观察、4次核酸检测(第13天)措施。
四川省省内出行政策(隔离+核酸检测要求)
1、四川省省内不同市州的出行政策在隔离和核酸检测要求方面存在差异,具体如下:成都市入蓉要求:飞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的所有旅客(入境人员除外),登机前均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由各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负责在登机前进行查验 。
2、目前从雅安前往成都一般不需要隔离,核酸检测要求需根据个人情况判断,若无特殊情况可凭健康码或行程码通行。 具体说明如下:出雅安要求雅安出城规定中未要求携带核酸报告 ,但提醒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这意味着若目的地为成都且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离雅时无需额外准备核酸证明 。
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和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对所有来(返)川旅客(入境旅客按现有防疫政策执行)实施差异化处置。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旅客:由机场所在地实施集中隔离。其他旅客:需查验体温、健康码 、通信行程卡,并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 ”扫描“入川码” 。
4、隔离政策动态调整:AB类地区名单会随疫情变化持续更新 ,需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信息。核酸检测要求 所有飞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天府国际机场的旅客(入境人员除外),登机前均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在登机前查验。未持有有效核酸证明的旅客可能被拒绝登机 。
5 、对所有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 ,期间第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目的地为省内的,芦凯由各市(州)闭环接回当地,实行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 ,期间第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目的地为省外的,闭环送至机场、车站并向目的地通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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